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当前模式:变卖 | 变卖期:60天 | |
竞价期:24小时 |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 加价幅度:100 |
变卖起始价:5100元 | 变卖预缴款:5,100 元 | 保证金: 510元 |
评估价:9,000 元 | 数量/单位: |
我的出价权限:无 | 我的号牌:号 |
处置法院: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优先购买权人:- | |
联系人:上海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董先生) | 联系电话:13817602883/021-56686099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9日10时至2025年7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沪J05952 别克;品牌型号:别克牌SGM6515ATA; 车架号:LSGDC82D49E012406; 发动机号:95110158; 使用性质:非营运;表显里程:不详; 年检有效期:2024年7月; 启用日期:2009年7月; 出厂日期:2009年5月; 不带牌; 不办转籍(外迁); 有车辆登记证、有行驶证、无购置证; 有违章(具体内容不详); 有查封; 灰色; 2.5L排量; 车况较差;随车钥匙1把;停车费:无; 车辆停放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林海公路6528号 。
二、变卖时间:2025年5月19日10时至2025年7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5100元,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物买受人原支付的5100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5100元将不计息退还。
四、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变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变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可向法院委托的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八、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天内缴入法院账户。(户名: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行奉贤支行;账号:31001930600055636210-75874)
九、司法变卖标的因变卖价款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车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辅助机构协助买受人办理。在办理过户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退牌费,车辆上牌费,过户交易费、补证费、补验车、违章罚款、违章滞纳金、拖车费、停车费等)。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5月16日前通过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与变卖)或有其他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
十三、本次变卖事项经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董先生13817602883、021-56686099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4009弄200号甲
举报监督电话:021-37190666*30002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2024年4月11日
顺位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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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变卖须知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19日10时至2025年7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就相关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敬请竞买人仔细阅读,充分了解。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民事主体应遵守本须知及本次变卖发布公告的各项条款,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沪J05952 别克;品牌型号:别克牌SGM6515ATA; 车架号:LSGDC82D49E012406; 发动机号:95110158; 使用性质:非营运;表显里程:不详; 年检有效期:2024年7月; 启用日期:2009年7月; 出厂日期:2009年5月; 不带牌; 不办转籍(外迁); 有车辆登记证、有行驶证、无购置证; 有违章(具体内容不详); 有查封; 灰色; 2.5L排量; 车况较差;随车钥匙1把;停车费:无; 车辆停放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林海公路6528号 。
四、变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
标的特别告知:车辆成交后,本院开具相关的《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应在收到法律文书之日起30天内配合辅助机构办理车辆退牌过户手续。
买受人如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视为违约:1.逾期未支付成交款;2.不符合车辆办证条件;3.收到法律文书后逾期未办理车辆退牌过户手续。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予以处理。
五、车辆办证条件:成交后,车辆只能办理上沪牌或上沪C牌。买受人如需上沪牌:沪籍人士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簿、车辆额度证明单;非沪籍人士除提供有效身份证、在沪居住证、车辆额度证明单以外,另须提供有效临时居住地所辖的公安部门开具的纸质居住证明;
买受人如需上沪C牌照,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提供住址为外环以外的本市户口簿或居住证;
(2) 办理沪C牌照,需本人持有效驾驶证到场拍照并签署承诺书;
(3) 个人名下只能有两辆沪C车辆;
(4) 注册在外环以外的公司,沪C牌照数量不受限制(名下车辆不能有报废、未年检、累计超过5条未处理的违章)。
六、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除车牌外)。本院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应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间内,认真了解拍卖车辆的情况,自行查询车辆的违章情况及看清车辆现状。本院不对车辆提供任何质量保障,不承担车辆瑕疵担保责任。
七、变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涉沪客车额度车辆: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在法院规定时间内付清抵扣保证金后的剩余款项,因车辆尚未办理退牌手续,买受人应向辅助机构支付办证押金9万元;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将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的法院账户。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法律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变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变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变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变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变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10日内将变卖成交价款(变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提供缴费凭证、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变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二、车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辅助机构协助买受人办理。在办理过户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退牌费,车辆上牌费,过户交易费、补证费、补验车、违章罚款、违章滞纳金、拖车费、停车费等)。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变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变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变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变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若发现本次司法变卖有违规行为,请据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变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董先生13817602883、021-56686099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4009弄200号甲
举报监督电话:021-37190666*30002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2024年4月11日
网络司法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车辆) | ||||
标的名称 | 沪J05952 别克 | 案号 | (2022)沪0120执5935号 | |
标的登记信息 | 财产所有人 | 上海某某电缆有限公司 | 号牌种类 | 小型汽车 |
机动车登记编号 | 310001864765 | 车辆类型 | 小型普通客车 | |
车辆品牌 | 别克牌 | 发动机号 | 95110158 | |
车辆识别号 | LSGDC82D49E012406 | 车辆型号 | SGM6515ATA | |
注册登记机关 |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车辆管理所 | 注册登记日期 | 2009/7/10 | |
出厂日期 | 2009/5/22 | 使用性质 | 非营运 | |
车身颜色 | 灰 | 机动车状况 | 有查封、违章;年检逾期 | |
是否年审 | 否 | 表显里程 | 不详 | |
年检到期 | 2024/7/31 | 排量 | 2.5L | |
其他特别情况 | 无 | |||
标的证照情况 | 车辆登记证 | 有 | 行驶证 | 有 |
购置证 | 无 | |||
车辆状态 | 违章 | 有,具体不详,违法未处理(罚款不含滞纳金) | ||
查封 | 是 | 抵押或质押 | 无 | |
看样情况 | 车况说明 | 车况较差 | ||
看样地址 | 上海市奉贤区林海公路6528号 | |||
看样联系人 | 董先生 | 联系人电话 | 13817602883 | |
停车费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
评估信息 | 评估机构 |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结果 | 完成 |
评估价格 | 9000元 | 评估结果有效截止日期 | 2025-9-26 | |
车辆取得方式 | 提车签署文件 | 需签署《提车承诺书》 | ||
提车缴费说明 | 买受人提车前应向本公司支付办证押金9万元;(货车黄牌除外)。待车辆过户手续完毕后,办证押金无息原路退还。 | |||
其他说明 | 车辆按现状拍卖/具体提车时间等法院通知交接 | |||
拍卖成交后法院提供文件 | 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过户证件要求说明 |
1、沪籍车辆成交后,沪籍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簿、车辆额度证明单;非沪籍人除提供有效身份证、在沪居住证、车辆额度证明单。
2、买受人如需办理沪C牌照,除提供有效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住址为上海市外环以外的本市户口簿或外环以外有效的居住证。办理沪C牌照,需本人持有效驾驶证到场拍照并签署承诺书(特别提醒:个人名下只能有两辆沪C车辆;注册在外环以外的公司,沪C牌照数量不受限制(名下车辆不能有报废、未年检、累计超过5条未处理的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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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税费及相关费用承担说明 |
1、车辆成交后,在办理过户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退牌费、车辆上牌费、过户交易费、补证费、补验车、违章罚款及滞纳金等)。
2、车辆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本公司协助下,及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如买受人不及时配合,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应在法院规定时间内付清抵扣保证金后的剩余款项,因车辆尚未办理退牌手续,买受人应向辅助机构支付办证押金9万元;(货车黄牌/沪C牌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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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别情况 |
1、该车不带牌拍卖,成交后不办理转籍(外迁)手续。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3、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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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综合描述 |
沪J05952 别克
品牌型号:别克牌SGM6515ATA; 车架号:LSGDC82D49E012406; 发动机号:95110158; 使用性质:非营运; 表显里程:不详; 年检有效期:2024年7月; 启用日期:2009年7月; 出厂日期:2009年5月; 不带牌; 不办转籍(外迁); 有车辆登记证、有行驶证、无购置证; 有违章(具体内容不详); 有查封; 灰色; 2.5L排量; 车况较差;随车钥匙1把;
停车费:无; 车辆停放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林海公路6528号。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凭法律文书办理车辆转移登记。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退牌费、车辆上牌费、过户交易费、补证费、补验车、违章罚款及违章滞纳金等)。 当前违章仅为目前可查询到的上海市违章。(车辆办证条件详见拍卖公告及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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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牌 | 出价 | 类型 | 时间 | 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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